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一站式”学生社区(南湖校区)改造项目第2次答疑公告

内容摘要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一站式”学生社区(南湖校区)改造项目品目工程/房屋施工/其他房屋施工采购单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行政区域东湖高新区公告时间2025年06月25日 17:01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6月17日更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一站式”学生社区(南湖校区)改造项目
品目

工程/房屋施工/其他房屋施工

采购单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行政区域东湖高新区公告时间2025年06月25日 17:01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6月17日更正日期2025年06月25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娅、周梦伊、朱晶玲、王刚、余轶菲、汪树新、万齐威
项目联系电话027-87272701
采购单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采购单位地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南湖大道18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余汉刚、027-88386186
代理机构名称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铁1818中心10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吴娅、周梦伊、朱晶玲、王刚、余轶菲、汪树新、万齐威、027-87272701
附件:
附件1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一站式”学生社区(南湖校区)改造项目第2次答疑公告.pdf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HBSJ-202506FJ-1400010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南财经政法大学“一站式”学生社区(南湖校区)改造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6月1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各申请人:

现针对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一站式”学生社区(南湖校区)改造项目申请人提问,答复如下:

问1:资格预审招标文件中:第一章 资格预审公告中 第3.4条,1、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3.5 条本项目属性:项目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第二章 申请人须知 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2.4条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执行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1.3.4条要求内容;附录二:政府采购工程预留工作及金额要求内容; 请明确第四章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中,四、分包意向协议书 五、中小企业声明函 在本次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是否需要填报相应内容后提交到申请文件中?若不需要是否可以填写不适用或者打斜杠?若需要提供,请明确预留工作 合同估算价(万元)、以及拟分包金额,是否以882.49 万元为基数计算?

答:如申请人为中小企业,则无需分包,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即可;如申请人为大型企业,则需要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要求进行分包,并需要申请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按资格预审文件要求提交“分包意向协议书”、“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采购项目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要求大企业向中小企业分包的形式申请,且接受分包的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项目合同总金额的40%以上,其中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承担的比例不低于60%。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资格预审申请阶段,上述“合同总金额”以882.49 万元为基数进行计算;在完成资格预审后的投标阶段,“合同总金额”是指投标人投标总报价。

问2:请明确该项目设备安装施工员是否满足要求?

答:不符合资格预审文件要求。

问3:招标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条款9.5 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第5条,需要投标人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应附验证码或报告编码,可使用微信“扫一扫”、支付宝“扫一扫”等方式进行扫码查验,或进入“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使用“审计报告查验”功能,输入报告编码进行快捷查验。请问此资格条款是否可以取消?目前大多数投标人不符合此条款,违背了竞标的公平原则。

答:财政部 国务院国资委 金融监管总局2023年9月14日发布了《关于加强审计报告查验工作的通知》(财会〔2023〕15号),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资格预审文件上述要求是按照此通知设置的,没有违背公平原则。本项目第1次答疑公告已将上述要求进行了调整,详见第1次答疑公告。

问4:

 

 

以上图片为招标文件截图,图片中的圈出内容,目前绝大多数公司都不符合这一条资格要求,该条款具有明显的针对性和限制性,不符合公开公平竞标的原则,可否取消该条款?

答:财政部 国务院国资委 金融监管总局2023年9月14日发布了《关于加强审计报告查验工作的通知》(财会〔2023〕15号),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资格预审文件上述要求是按照此通知设置的,没有违背公开公平原则。本项目第1次答疑公告已将上述要求进行了调整,详见第1次答疑公告。

 

更正日期:2025年06月25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地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南湖大道182号        

联系方式:余汉刚、027-883861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铁1818中心10楼            

联系方式:吴娅、周梦伊、朱晶玲、王刚、余轶菲、汪树新、万齐威、027-872727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娅、周梦伊、朱晶玲、王刚、余轶菲、汪树新、万齐威

电 话:  027-87272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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