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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环科技不超7.1亿定增获深交所通过 中信证券建功
发布时间:2025-05-12 20:41:23        浏览次数:0        返回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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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网北京5月12日讯 双环科技(000707.SZ)披露公告,公司于2025年5月9日收到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后续深交所将按规定报中国证监会履行相关注册程序。

双环科技表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双环科技2025年3月8日披露的《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四次修订稿)》显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不超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即不超过139,243,729股(含本数),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70,896.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收购宏宜公司68.59%股权。

根据永业行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并经长江产业集团备案的《资产评估报告》(鄂永资评报字[2023]第WH0309号),截至评估基准日(2023年9月30日),宏宜公司的全部所有者权益评估值为103,365.89万元,评估增值8,048.30万元,增值率8.44%。经本次交易各方协商,本次交易中宏宜公司68.59%股权的交易作价为70,896.01万元。

双环科技本次收购宏宜公司68.59%股权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但根据上市公司与宏宜公司股东就本次收购宏宜公司68.59%股权签署的《股权收购协议》《股权收购协议的补充协议》,收购宏宜公司68.59%股权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获得中国证监会注册批复为实施前提。根据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1号》的相关规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可以不再适用《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包括公司控股股东双环集团和间接控股股东长江产业集团在内的不超过35名(含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

双环科技本次募投项目收购宏宜公司68.59%股权的交易对方中,长江化工、零度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湖北长创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简称“长创基金”)为长江产业集团控制的主体,新动能基金、金山控股、高诚澴锋系长江化工的一致行动人,过去12个月内宜化集团为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长江化工、零度基金、新动能基金、金山控股、高诚澴锋、宜化集团是双环科技的关联方,因此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采取竞价发行方式,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定价原则为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不含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如果本次发行没有通过竞价方式产生发行价格或无人认购,双环集团和长江产业集团将仍然仅分别认购6,000万元、14,000万元,并以本次发行底价作为认购价格。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双环科技总股本为464,145,765股,双环集团直接持有上市公司116,563,21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5.11%,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湖北省国资委。本次发行完成后,双环集团和长江产业集团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预计不低于25.82%。考虑目前除双环集团外,上市公司无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预计本次发行后,双环集团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化。

公告显示,标的资产宏宜公司在2023年度和2024年1-6月营业收入分别为107,268.55万元、67,223.98万元,净利润分别为15,347.78万元、4,015.38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9,794.43万元、8,622.40万元。

双环科技本次的保荐机构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马晓露、覃鹏宇。

(责任编辑:关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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